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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2-21 股指期货合约和交易规则正式获批


  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日宣布,证监会已正式批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业务规则,至此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制度已全部发布,投资者开户启动在即。

  此前,中金所于1月19日就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、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1月29日。

 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,修订后的合约最低保证金从10%提高到了12%,进一步降低杠杆幅度,而投机持仓限额从600手大幅压缩到100手,在有效抑制投机交易的同时,促使大型投资者浮出水面,接受监管。

  这位负责人说,股指期货合约和修订业务规则的基本理念是“高标准、稳起步”,这也是自2006年中国证监会筹备股指期货以来一以贯之的核心要求。

  早在1月初,证监会曾表示,股指期货的筹备工作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。此次合约和业务规则的发布意味着制度层面的准备已经就绪,接下来将进入实质性的开户阶段。

  上述负责人说,股指期货投资者开户的系统准备已经做好,近两天将下发通知,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将可以开设投资账户。不过,开户并不意味着立即开始交易。一方面,机构投资者准入政策有待明确,而开户也有一个过程,需要有相当数量的投资群体进入到市场之后才会正式开启业务。

 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,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不同,是零和游戏,不能创造价值,是管理风险的市场,而不是投资市场,不存在股票市场所谓的“炒新”和“抢筹”。因此,投资者一定要准确和深刻认识股指期货的特性,特别是风险特征,区分与股票交易的差别,全面、客观评估股指期货的风险和自身承受能力,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。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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